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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天v堂一区导航教学设备维护维修管理细则

发布时间:2017-05-02   浏览次数: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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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设备维护维修管理细则

教学设备是教学工作的基本条件,为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《河北医科大学教学设备设施管理办法》,结合我校教学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细则。

一、教学设备使用人员应按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操作手册,定期对所使用的设备进行常规维护保养,每次开、关机前后要进行检查。发现故障及时向设备管理员报告,并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维修组申请维修,同时填写《仪器设备维修申请单》(附后),并做好故障记录。

二、对需维修的设备,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维修人员在接到使用人报修后,一般情况下,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,修理时间不超过2天。无法及时修复、严重影响教学的设备,如投影机等多媒体设备,应配有备用机。需延长修理时间的要向使用人说明情况。

三、维修人员应认真查找故障原因,并提醒使用人在保管、使用、维护设备时应注意的事项,避免人为造成设备故障。

四、维修工作应本着维修及时、节约资金的原则,自修为主,外修为辅。经技术鉴定,失去维修价值的设备,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,进行报废处置并更新。

五、维修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的宗旨,定期对教学设备进行巡检,对报修的设备及时维修,使其处于完好状态。

          a天v堂一区导航仪器设备维修单

仪器设备名称


仪器设备编号


购买日期


申报单位


申报人


报修日期


故障现象


仪器设备存放点


故障检查情况及维护预算


故障处理结果:

序号

配件名称

数量

单价(元)

金额(元)

人工费(元)

1






2






3






4






5






合计

(配件+人工):

用户评定

   □ 优      □ 良      □ 可      □   差

用户签名


经办人


维修日期


负责人